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92号国务院令,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办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2.政策文件
3.政策库
4.政策解读
5.规划计划
6.重大决策预公开
7.政府会议
8.建议提案办理
9.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10.管理和服务公开
11.三大攻坚战
12.财政信息
13.行政执法信息
14.人事信息
15.信息公开组织保障
16.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市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channel_20191122174826155699/xxgkzzbz/channel_20191122174852162479/202104/t20210407_5015555.html)上依索引顺序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1)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jrb.liaocheng.gov.cn/。
(2)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
(3)《聊城市人民政府公报》可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查阅(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channel201911221748262672736320/?qnh=2023)。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微信号:liaochengfabu)。公报赠阅地点: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县以上图书馆、档案馆、并在县(市、区)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有免费取阅点。
(4)聊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56_11574/)。
(5)“聊城发布”(微博账号:聊城发布,链接:https://weibo.com/u/3768357411?is_hot=1)、(微信号:liaochengfabu)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6)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档案馆(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益民胡同市委院内,查档电话:0635-8262321;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聊城市人民政府北楼328室为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 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685
传 真:0635-8288612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通过聊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聊城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685
传 真:0635-8288612
电子信箱:lcszhk@lc.shandong.com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027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 话:0635-8939308
附件:1.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字号:
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编制。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635-828268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市金融工作重点,持续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有序开展政策发布和解读,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深化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今年以来,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9余条,其中:动态 类信息224条、主动公开信息97条,发布政策文件2件、本级政策文件解读4件、发布局长办公会8次、局长办公会解读16件、重点工作任务信息5条、行政执法信息6条。积极应用“12345”热线,回应社会关切、百姓关注的话题,共处理各类咨询1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登记、办理、流转、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流程。加强答复文本法律审核,推进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严谨性。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已按期办结,全年不存在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对所发布信息严格审查;严格落实文件发布和解读要求,新制发文件均关联解读信息,创新改进政策解读方式。积极开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我局未制发部门规范性文件,失效1份,1份文件继续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注重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维护、内容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健康运转,认真梳理公开栏目,细化项目分类,不断提升公开质量。结合我局工作特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动态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目标、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今年我局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政策解读样式不够丰富,部分政策解读存在简单罗列小标题、形式化解读的现象。三是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专业能力不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完善日常考核督查机制,切实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细。二是更加注重解读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等,为重要政策性文件设计图画、视频等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和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市直部门横向业务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件,其中主办3件,分办2件,协办4件;承办政协提案3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完毕,答复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情况
一是6月份以“政务为民公开《条例》在您身边”为主题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四周年主题宣传月活动,走进社区、公园结合《条例》宣传相关业务工作。二是9月份以“公开聊亮为您开放”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多角度的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宣传服务力度。
字号:
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编制。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635-82826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其中:发布政策文件3件、本级政策文件解读13件、发布局长办公会13次、局长办公会解读26件、重点工作任务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11条。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216条。积极应用“12345”热线,回应社会关切、百姓关注的话题,共处理各类咨询1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受理、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进一步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促进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的畅通。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答复申请,确保格式规范、及时准确、有理有据。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期办结,全年不存在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了《网站及政务信息发布校稿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涉及金融政策、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宣传政策法规,并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我局信息发布准确、及时、高效。2022年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保留文件3份;宣布失效、予以废止的0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网站建设统一规范要求,聚焦网站工作考核指标,结合我局工作特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体制机构建设,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任务分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目标、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加强监管。二是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我局综合科为政务公开牵头科室,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各科室指定一名信息报送员。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今年我局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其中组织全市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内容不够完整规范,内容质量需要改进提升,评估中仍出现政策制定过程不完整、文字解读要素不全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限,创新形式力度不足,公开活动只局限于政策宣传。
(二)改进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及安排,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整体解读质量。2023年,我局断续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重心,在保持政策解读形式多样的基础上,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着力提高解读质量。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件,其中主办3件,分办2件,协办4件且已办理完成;承办政协提案3件,也已全部办理完成。
(三)“政府开放月”活动组织情况
9月份,我局紧紧围绕“公开聊亮·为您开放”主题,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月”活动,开展金融政策“走出去、请进来”活动,走进社区,向群众宣讲《聊城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及保护中小企业者权益等相关金融知识;邀请民营企业走进来,为企业宣讲金融惠企政策,介绍了我市创建的服务平台,让更多的群众、企业了解金融政策和金融工作,切实推动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高。
(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按照《聊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聊双随机办〔2022〕2号)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要求,根据我局权责清单规定,我局确定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在内等5项内容,其中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监督检查等3项内容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抽查占所有抽查比例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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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要求,由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编制。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635-828268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入落实《条例》要求,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主线,以回应群众关切为重点,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扎实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发布部门文件1件、本级政策文件解读3件、发布局长办公会及解读21次、公开承办的人大建议答复3件、政协提案答复6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到期失效文件1份。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图片新闻、政策法规等148条。积极应用“12345”热线,回应社会关切、百姓关注的话题,共处理各类咨询65件。同时利用好传统媒体、新媒体等传播载体,发挥好电视台、报纸、短信等平台优势作用,参与新闻发布会2次、电视问政1次,结合线下宣传活动,针对防风险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登记、受理、补正、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好风险控制,严格执行《条例》等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期办结,全年不存在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网站管理,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及时限、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及责任科室,信息加载做到专人管理,严格落实发布手续,确保网络安全。对于调整的栏目,做到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网站建设统一规范要求,聚焦网站工作考核指标,结合我局工作特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重要考核事项,并纳入科室量化考核,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求各科室要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开展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在政策解读中,缺少多样化解读形式,未有图片或视频方式解读,未组织媒体、专家等进行不同角度的解读。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凡是能上网公开的项目都要在网上公开。二是在下一步的政策解读中,综合运用座谈、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政策。提高解读质量。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并邀请专业学者、媒体等从不同角度对文件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且已办理完成;承办政协提案6件,也已全部办理完成。
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月28日
字号:
大 中 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工作要求,由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贯彻执行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实施动态更新,把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主动公开,全力推进政府权力透明化运行。2020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0条,发布部门文件及解读3件,发布局长办公会13次,公开承办的人大建议答复6件,政协提案答复1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对于依申请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做好公开申请提出、补正申请内容、答复形式规范、征求意见程序、提交时间起算等内容规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按期办结,其中,4件全部予以公开,1件因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所指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全年不存在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严格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
2020年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化要求,聚焦网站工作考核指标,结合我局工作特色,重点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目录、页面设计等方面的调整优化,不断巩固政务公开主阵地。
(五)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为把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在完成以上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也清醒地看到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形式单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公众需求,找准工作切入点,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强化政策解读。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明确解读提纲和责任科室,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丰富解读形式,注重采用图片、图表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活动,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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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中央、省、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金融工作实际,聚焦稳金融、促发展工作主线,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梳理相关工作并形成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我局贯彻执行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实施动态更新,把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主动公开,全力推进政府权力透明化运行。例如主动公布本部门工作职能、预决算、工作制度、工作动态,出台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主动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各类报告、会议纪要。2019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7条。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我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按时答复4条,按时答复率100%。
(三)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严格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区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我局金融工作的政务动态。
(五)认真落实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六)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共3件,分别是173116号、173189号和173234号。办理政协提案共5件,分别为72号、75号、100号、301号和304号;所有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完毕,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信息公开的质量、时效性还未达到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检索功能的便捷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人人都是信息员的大信息格局尚未形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开的效率。
为此,2020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继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以门户网站为基础,综合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加大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的发布传播力度,方便群众查询、检索、下载、申请,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通过组织金融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研讨班、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单位组织的培训班、适时组织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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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编制市金融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提起复议诉讼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9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市金融办门户网站(sjrb.liao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金融办联系,联系电话:0635-8288612,传真:0635-8288612,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邮编:252000。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我办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公开力度,扎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了消费者的金融知情权和维权投诉渠道,不断提高金融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扎实推动各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我办充分认知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实行党组书记亲自抓、各科负责人分别抓、综合科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切实做好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018年,市金融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金融办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科室相互配合,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保障。制定了《聊城市金融办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负责科室和负责工作人员。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进行完善,先后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办公会向社会开放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不断完善,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深入开展培训。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会议由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传达了市政府信息工作培训会有关精神,对我办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分解部署,并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2018年,共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1次,培训人员15人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我办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17条,以便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内容主旨、主要创新点等;我办网站设立互动交流版块,包括咨询建议、调查征集、在线访谈、投诉举报电话、信息公开意见箱等5个栏目,2018年网站未收到公众咨询;及时处理12345市长热线工单,收到12345热线后根据各科室责任分工下发至相关科室并及时督导和上报,2018年全年累计受理热线工单18件,已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办理。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办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实施动态更新,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主动公开。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
(一)通过网站公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发布。2018年以来,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金融办专栏设置进行了重新设计,使信息发布更有针对性、更加及时有效。同时完善门户网站,使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更加广泛。
(二)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与《聊城日报》合作,在其专刊报道我市金融工作情况。加强与市电视台合作,聊城市金融办与聊城电视台联合举办《金融大讲堂》栏目,栏目邀请各金融机构专业人士为社会群众讲解了金融知识、理财技巧,以及防范金融诈骗、远离非法集资等常识。通过专业人士详细生动、通俗易懂的讲解,切实提高了社会群众投资理财观念,有效提升社会群众防范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的能力。
2018年,市金融办受理2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八、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办理人大建议共2件,分别是71号、141号,办理的政协提案共3件,分别为66号、102号和180号。所有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完毕,答复满意率100%。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
2019年我办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使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聊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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