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聊城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聊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拟向聊城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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