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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融资担保行业对精准脱贫支持力度的通知
时间:2018-09-12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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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级融资担保机构:

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以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指导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努力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各融资担保机构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发挥对扶贫企业、种养殖大户的融资担保作用,在助力精准脱贫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强化融资担保行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实际,就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更好助力精准脱贫,做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融资担保行业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精准脱贫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支持力度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需求。扶贫项目和贫困户轻资产、抵质押物不足的特点,决定了在融资方面迫切需要融资担保公司的增信服务。对此,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一定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引导和督促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特别是政策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主动为扶贫开发项目和贫困户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充分体现融资担保行业“准公共”产品的属性。

二、努力发挥融资担保行业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做强做大政策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3号文件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1号)等文件要求,针对融资担保行业低收益、高风险特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持续加大投入,通过基金股权注入、引进民间资本参与、重组整合现有担保机构、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利润积累转增资本等方式,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通过新设、控股、参股等方式,做强做大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提高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扶贫开发担保业务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将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扶贫担保业务情况作为分类监管评级和评先树优等的重要参考指标,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台扶贫担保业务增量奖励和代偿风险补偿政策,努力扩大扶贫担保业务规模。

(三)适当降低担保收费标准。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扶贫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努力降低扶贫开发项目和贫困户融资成本。

三、建立融资担保机构扶贫担保业务统计制度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及时调度辖内融资担保机构扶贫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督促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不断加大扶贫担保业务开展力度,要建立扶贫担保业务专项统计制度,按季度填写融资担保机构扶贫担保业务统计表,于季度终了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将视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认真研究进一步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的政策措施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从资本金持续补充、业务增量奖励、代偿风险补偿等方面,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不断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融资担保机构扶贫担保业务统计表

 

                   

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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