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做“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四亿余元
时间:2023-07-31 11: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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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吴中检察院

非法集资往往借助所谓的“重要项目”“可靠信息”等噱头掩人耳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人们“赚大钱”心理,大肆吸收公众存款,手段极具隐秘性、欺骗性。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审慎决策,不要盲目听从。

案例详情

冯某某,男,1962年出生,原系将军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负责人。顾某某,女,1990年出生,原系将军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财务人员。任某某(另案处理)等以将军红实业公司、北京将军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军红房地产经纪公司)、四季大通投资公司等公司名义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冯某某经与任某某商议,先后在苏州市吴中区设立将军红实业公司苏州分公司、将军红房地产经纪公司苏州分公司、四季大通投资公司苏州分公司,均由冯某某担任分公司负责人,为总公司销售各种名义的理财产品,总公司返还被告人冯某某所吸收投资金额的10%左右的钱款。被告人冯某某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介绍期限6个月至6年不等、年化收益率7%-35%不等的“将军红脐橙树认购”“将军红黄金珠宝城商品房买卖招商购”“南京兴丰生态园老年公寓养生养老”“成都天赋泉与十万吨酒厂借款”“安徽德上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富朗达股票”等理财产品,与社会不特定公众签订相关协议,通过pos机收款、指定银行账户收款、现金收款等形式募集资金。被募集的资金归集到总公司会计顾某某(另案处理)及被告人冯某某等人的银行账户后转入总公司提供的账户,至2018年总公司无法兑付到期本息。经审计,苏州分公司非吸资金合同总金额人民币4.511余亿元,其中,通过犯罪嫌疑人顾某某名下银行卡支付本息共计1.66余亿元。

案件处理

2021年2月26日,吴中区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后吴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判决,判决认定冯某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并要求继续退赔尚未退赔的赃款,根据各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按比例发还各集资参与人。

案例警示

非法集资,可能有很多人觉得离自己很远。其实,它离我们真的很近。低门槛,高利息、保本金、零风险,一切看上去很好,但所有侥幸的结果都是不幸,天上不会掉馅饼,哪里都不会有免费午餐。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保持冷静,谨慎面对各种投资理财,谨慎对待自己的血汗钱!

 

来源:苏州吴中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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