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方案
时间:2022-09-16 16: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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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聊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聊双随机办〔2022〕2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22年9月-10月

二、检查对象

对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小额贷款公司。是否按照监管规定悬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等、是否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高管是否正常履行、是否按照监管规定开展业务、对外融资是否符合监管规定、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事项。

(二)民间融资机构。是否按照监管规定悬挂《民间融资机构经营许可证》等、是否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业务和财务是否合规、对外融资是否符合监管规定、高管资质和高管是否正常履职、是否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事项。

(三)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合规情况、在保业务是否符合监管办法关于担保放大倍数和单户集中度有关要求、关联担保有关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行为,其他变更行为是否按照要求向监管部门备案、是否存在违反《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山东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其他违规问题。

(四)典当行。典当企业法人股东存续、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典当企业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典当企业资金来源、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典当企业对绝当物品处理、当票、续当凭证使用、息费收取。

(五)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金借入借出比例及用途、互助金账户管理及核算、是否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如实报送数据、信用互助业务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悬挂《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书》、是否设立多处信用互助业务经办场所。

四、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管办法,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实施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结果公开,实施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计划

(一)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省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对象实际、监管重点、地方金融组织特点等,按照5%的年度抽查比例和监管对象全覆盖的要求,随机抽取5家地方金融组织。

(二)制定公布抽查各类清单。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通过随机选取方式,从待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依法依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内容无遗漏。

(四)强化抽查结果应用。抽查检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自觉遵法守法,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地方金融组织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工作,指定专门联络人,按照要求提供所调阅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阻碍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纪律。检查人员对被抽取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以及各项廉政制度,不得接受监管对象宴请、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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